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0年10至11月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45批次产品,其中在生产流域抽查18批次产品,在流通领域抽查27批次产品。经检测,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20年10至11月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45批次产品,其中在生产流域抽查18批次产品,在流通领域抽查27批次产品。经检测,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2%。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结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