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景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建议的办理概述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您反映的实际情况,会同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专题研究,并向省局请示沟通,从现有法律法规和登记政策入手,找到问题症结和解决之策。
二、对建议的答复意见
首先,向您介绍一下我市现行企业登记政策及执行情况。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控通过冒用他人或虚假身份骗取登记注册的行为并便利申请人登记,全市登记系统进行全流程网上登记和身份核验。
第二,根据建议所指问题的特殊性和客观现实性,本着便利企业的原则,我局经认真研究,决定对您的建议予以采纳。在以后的登记工作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变更的,但有经过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即可办理相关登记。